厦门市司法局:创新司法鉴定管理 护航社会公平正义

近年来,厦门市积极推动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在全国、全省率先推出多项社会管理创新举措,有力促进全市司法鉴定行业健康、良好、有序发展,先后有2家司法鉴定机构和3名司法鉴定人被司法部授予司法鉴定工作全国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厦门市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先后在去年的全国、全省司法鉴定工作会议上作典型经验交流。

 

   一、率先实行鉴定援助,维护弱势群体权益。在全国第一个建立起了由政府主导、财政“买单”的司法鉴定援助制度,援助范围涵盖临床鉴定、亲子鉴定、文书鉴定等6项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项目。困难群众需要委托厦门市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而又无力缴纳鉴定费用的,可以申请免费司法鉴定援助。司法鉴定援助制度实施以来,每年均有上百名困难群众免费获得司法鉴定援助,并凭借鉴定机构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有效地维护了合法权益。

 

   二、率先实施诚信管理,营造良好执业环境。率先全省制定出台《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诚信管理办法》,营造诚信受益、失信受惩的执业环境。把日常管理中12项良好行为和33项不良行为直接转化为诚信分值,依据诚信积分确定诚信等级。建立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诚信档案,并用红色、黄色、蓝色和绿色予以区别,直接反映出机构和鉴定人的现时诚信状况。开发使用了司法鉴定管理应用平台,诚信档案向社会公众公开,社会公众可以在管理应用平台查询、了解鉴定机构以及鉴定人员的执业资质、技术职称、诚信积分、奖惩情况、业务专长等诚信方面的内容,增强当事人选择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透明度,既方便群众委托案件,也有利于公众对鉴定工作的监督。

 

  三、率先推行行业自律,保障依法独立执业。率先全省成立司法鉴定人协会,构建司法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两结合的管理体制。先后成立协会纪律委员会、法医类司法鉴定专家委员会和道路交通事故司法鉴定专家咨询组,细化法医类专家聘任办法以及法医类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出台规范医疗纠纷司法鉴定工作的指导意见。通过有效发挥行业管理、行业自律作用,切实保障司法鉴定人和鉴定机构依法独立执业,确保鉴定行为的科学性、客观性和公正性。

 

  四、率先建立党的组织,引领服务中心工作。率先全省在司法鉴定机构建立党支部,在没有党员的鉴定机构选派党建联络员,实现党建工作在我市鉴定行业中的全覆盖。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组建以党员为主的鉴定专家服务团,参与处理重大敏感及群体性案件,为我市重大工程建设、海洋渔业发展、IT软件项目引进等提供优质高效的鉴定服务。

 

近三年来,全市各鉴定机构共鉴定案件25800多件,其中包括闽台避风坞工程建设纠纷、紫金矿业污水泄漏事故、“百分百返利商城”的网络传销骗局崩盘案等重大敏感及群体性案件,通过出具客观公正的鉴定意见,充分发挥司法鉴定“科学卫士”的特殊功能,保障了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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